婚內單身丈夫夫妻開房3P人妻不忍告上法院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結婚7人夫妻子婚姻關係趨於冷淡3夫妻有名無實雙方各自各自生活行同婚內單身未料林男不僅其他異性旅社開房甚至夫妻旅社大玩3P人妻難以忍受去年調解離婚提告求償20萬橋頭地院林男賠償10萬上訴

原告陳女主張丈夫2015年1月8日結婚2022年8月9月發現丈夫透過通訊軟體異性相約發生性行為2022年9月14日甚至一對夫妻旅館發生性行為所為不僅逾越社會一般通念容忍範圍破壞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幸福情節侵害配偶權請求20萬精神賠償

林男坦承妻子指控確有其事婚姻關係結束2023年9月之前3已經沒有辦法共同生活當時雙方已經各自各自生活所以後續原告主張這些事情發生

林男指稱當時這些事情如實妻子表明得到自己手機紀錄妻子知情情況所為因此主張不用賠償

旗山簡易庭法官審理認為婚姻關係存續互負忠誠義務婚姻是否發生破綻有別被告異性相約發生性行為時間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侵害夫妻關係身分法益被告賠償原告10萬